本院學位授予依據〈縱谷跨域書院學士學位學程修業要點〉辦理,要點說明如下:
(一) 修習完成本學位學程「核心學程」課程者,依其畢業專題與修課內容,授予文學學士學位或社會科學學士學位,並由本學位學程發給畢業專題證明。
(二) 修習完成本學位學程「核心學程」課程,如符合外系輔系之標準,並完成相關專題製作,學位證書註記本學位學程名稱並授予該學院或學系對應的學士學位。
(三) 除修習完成本學位學程主修領域 (major) 61學分外,如依本校學程實施辦法、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及雙主修辦法相關規定,完成副修、輔系或雙主修,除依(一)授予學位外,學位證書可依規定加註相關學程、輔系或雙主修等名稱。